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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玉山:温情司法挽救迷途少年 真诚悔改送来感谢锦旗
时间:2024-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5月13日电(通讯员 林枭)近日,一面写着“司法有温度,检爱护成长”感谢锦旗送到了检察官手中,这是玉山县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体现惩罚犯罪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工作缩影,在高质效办案的同时,为检察机关树立了法律与温情并重的良好形象。

在校大学生常某在假期兼职期间,向诈骗分子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用于“跑分”,案发后常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常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审阅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公开听证会,听取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各方意见,检察官认为常某为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常某认错态度诚恳且无前科,赔偿诈骗被害人赵某损失并取得了赵某的谅解,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决定对常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事情发生后,我追悔莫及,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本应当学习先进文化知识,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因为一时贪小便宜触犯了法律。我对所犯下的错误进行深刻反思,以后一定引以为戒。”在讯问过程中,常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作出了深刻的检讨,在得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他激动地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自己的宝贵机会,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学法、知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起诉决定宣布后,常某向检察官张晓明送上了自己准备的一面锦旗。

锦旗的背后,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和信任,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激励和鞭策。近年来,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兼顾法理与情理,精益求精办好每一起案件,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坚持教育感化、预防再犯罪的理念,将司法关怀贯穿办案始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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