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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江西6月5日电(通讯员 张文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婺源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婺源的实际情况和资源优势,聚焦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县”,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检察履职,积极创建“蓝冠”望乡愁工作品牌,全面推进古村落古建筑传承与保护,彰显检察机关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专业性和责任感,展现对“最美乡村婺源”独具特色的“梦里老家”乡愁的深厚情怀和保护意识,将检察履职与乡村振兴融为一体,让乡愁有“乡”可寻,绘就一幅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新画卷。“蓝冠”望乡愁工作品牌已入选第一批省检察院重点培育检察工作品牌。
“蓝冠”望乡愁,本意指蓝冠噪鹛与石门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蓝冠噪鹛若即若离般长期守望着石门村,一声鸣叫唤起层层乡愁,如同一幅美丽的乡村图景。现寓意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各检察干警如蓝冠噪鹛般穿梭在古村落间,能动开展检察履职,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配合有序不越位,以守望的心态,“婺”实干的精神,为婺源古村落古民居保护贡献力量,是一幅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的现实画卷。其具体丰富内涵如下:
“蓝冠”,即蓝冠噪鹛,意指检察蓝和检察干警。“蓝冠”象征着守护和保护的力量,代表着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在保护明清古建筑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乡愁”指徽州古村落文化的韵味和特色,婺源属古徽州文化区,有着众多明清古建筑群,古村落具有典型的徽派特色。“望”,即守望,强调了检察机关通过能动检察履职对古建筑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尊重、保护和传承。
“蓝冠”望乡愁工作品牌体现了婺源检察院的“婺”实干精神和“精”专业素养。婺源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法治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这种务实、高效的工作态度和方法,为品牌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蓝冠”望乡愁工作品牌展现了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的理念。婺源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听证、送法下乡,接受人大监督,开展检察讲座,旁听检察办案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保护工作。这种开放、包容的态度,为品牌的推广和影响力提升创造了良好条件。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婺源古村落保护现状,深入开展古建筑、古村落保护专项活动,2021年以来,共制发古建筑、古村落保护诉前检察建议11件,开展诉前蹉商1件,涉及6个乡镇9个古村落。坚持做到以履职“我管”促依法“都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保护古村落、古建筑。抢救性修复国家级保护文物5栋(江湾镇汪口村俞氏宗祠、清华镇洪村光裕堂、大鄣山乡菊径村何氏宗祠、中云镇豸峰村潘松印宅、沱川乡理坑村福寿堂),消除国家级保护文物消防隐患1处(大鄣山乡黄村百柱宗祠),全面改造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消防系统(沱川乡理坑村);争取文物保护资金711万对16处革命文物进行抢救性修复(江湾镇大畈村红军食盐收购站旧址、镇头镇浮乐婺中心县委旧址、珍珠山乡浪山红十军驻地旧址群等)。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