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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江西5月31日电(通讯员 余梦瑶)玉山县检察院针对不同类型救助对象,打造个性化救助方案,助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进入“快车道”。2022年,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2023年,该院总结撰写的国家司法救助典型事例荣获最高检优秀典型事例。
树立主动救助意识。从群众“上门求助”转变为检察干警“上门服务”。该院认真筛查了近十年来办理的上千件有关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未成年、涉军方面案件信息。截至目前,已筛选100多条国家司法救助线索。三年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72件,发放救助金102.3万。
发现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王某某属于脱贫户,身体不好经常需要治疗,家庭生活条件十分困难。于是主动联系并告知有关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从申请提出、材料准备上全程指导,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开展联合救助和多元化救助。
积极创新能动履职。该院每名班子成员负责包联2-3个乡镇,32名检察干警定点联络16个乡镇,在224个村选聘若干村级检察信息观察员,掌握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第一手资料。开通“玉山微检察”,照顾年老体弱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如:该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案时,利用检村视频连线了解该七旬老人的家庭收入等情况,以最快速度完成国家司法救助的审核和救助金的发放。
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国家扶提质增效。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与妇联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签订了协作机制,对困难妇女、退役军人申请或者由妇联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移送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开通“绿色通道”。
如:该院为农村困难妇女赖某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0.8万元,同时该院联合上饶市检察院救助3万元,为其申请“玉山县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0.6万元。并从低保、就业等方面给予帮助,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该院主动与县慈善总会沟通协作,成立专门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冠名基金——“玉山县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目前,已募集到30万元启动资金,移送救助65人,得到了省慈善总会肯定。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