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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浙江6月24日电(通讯员 王佳)网络保护作为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的内容,已成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办案,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类案件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断丰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措施,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2023年4-5月,未成年人李某某伙同他人,并招揽多名未成年人,借助闲鱼二手交易平台通过“钓鱼二维码”等技术,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其拍下的商品自动确认收货,从而盗取被害人冻结在闲鱼平台中的钱款。
在办理上述案件时,该院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依据,对涉案未成年人分别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和提起公诉决定,并根据不起诉类型,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分类“社会服务”模式。同时,联合多方力量,从网络平台、家庭、学校、责任部门入手,过滤网络不良信息,打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
压实平台责任,实现信息内容分类管理
“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的内容参差不齐,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该院近五年50余件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相关案件进行回头看,发现不论是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或是网络招嫖案件,涉案未成年人多是轻信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网络平台上的兼职广告,被不法分子以“高收益、无门槛”为诱饵所诱惑,受到网络不良信息“侵蚀”,而网络平台对不良信息未作处理,存在监管漏洞。
网络平台是信息内容生产传播的重要渠道。作为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网络平台应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严防违法信息生产传播。针对涉案网络平台,该院建议其引入未成年人网络信息管理模式,按信息内容细分危险程度设置不同的管理标准,完善信息监测识别机制,同时及时清理不规范的评论、弹幕等不良信息,加大违规账号处置力度。
家校联动合作,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在与涉案未成年人的交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多忙于工作,对孩子疏于管教,或受自身文化水平限制与孩子存在“数字鸿沟”,致使孩子行为偏差未能及时纠正。为此,该院开展“线上+线下”交流座谈会,联合办案民警、学校老师、村(居)委会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网络家教家风教育,督促监护人落实监管职责,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观念。
在学校管理方面,该院建议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管理制度,规范学生携带、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行为,增强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同时,在履职过程中加大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普法教育力度,通过检察开放日、录制法治教育课程、进校普法等形式,加强与公安、教育、共青团等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培养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宣讲活动5场,发放检察宣传手册200余份。
“非常感谢检察官姐姐对我的耐心教导,让我重新拾起对学习的热情,在升学考试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高考结束后,承办检察官收到了涉案未成年人的感谢信。目前,2名涉案未成年人已顺利通过提前批招生考试,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其余3名涉案未成年人也都找到了心仪的工作岗位。
落实部门职责,严格执行最新法律法规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作为我国出台的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其中规定国家网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具体种类、范围、判断标准和提示办法。
为此,该院联合辖区内网信办、三大运营商分公司、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座谈会,就如何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备案审查问题进行交流讨论。该院提出设立区别审查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内容进行分级管理,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认同。
“我们将以‘零容忍’的姿态,防止未成年人网络侵害案件的发生。”会上,公检法三家一致表示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加大对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违禁品交易、盗取和贩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案件的打击力度,共同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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