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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东河:交出绩效考核“新答卷”
时间:2024-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内蒙古6月16日电(通讯员 赵哲英 杨越)为确保绩效考核不跑偏、不走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了以办案质效、工作实绩、队伍建设为核心的考核管理体系,经过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三级分档、三次分配”的标准化考核框架思路。

该院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为体现考核差异化和公平性,考核委员会抓取了该院近三年各业务条线1300余条办案数据,科学划分档次,依照档次划分情况,对照上一年度个人绩效总额发放情况,逐个测奖金,按照人员总数和奖金总额分别分配至对应部门,以此实现奖励分配。为鼓励各部门因地制宜、自主创新,该院实行部门具体考核制度,有的放矢探索设置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完成二级分配,进行二次奖励分配。该院在设置业绩指标、共性指标的基础上,实现不同业务部门、不同工作性质之间的检察人员综合评价模块,进行全院选优评先。考核结果将应用于评先选优、干部挂职等工作,实行三次奖励分配。

为确保考核取得实效,精准量化指标,考核委员会根据检察“四类人员”岗位性质,有针对性地构建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分类考核赋分,通过考核传导压实到每一名检察官,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此外,该院把获评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等作为正向评价指标,把违反“三个规定”等作为负向评价指标。

此外,该院还注重人文环境建设,立足老包头地缘特色,深挖历史、文化、精神富矿,全院上下携手协力打造出革命红、西口黄、检察蓝“三原色”文化品牌。

据悉,该院探索的绩效考评在增强工作计划性、调动检察人员积极性、提高领导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改善机关纪律作风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效应,截至2024年5月,该院11项业务指标进入全市前列。


[编辑 田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