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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东河: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联合监管提升质效
时间:2024-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内蒙古7月17日电(通讯员马雨菲)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重点针对已结案未处置财物和未结案在库财物处置情况实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修改并完善了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据悉,该院严格遵守“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与保管涉案财物相分离”的原则,严把“进口关”和“出口关”。同时,该院针对涉案财物范围、管理部门的职责、赃证物流转程序、监督机制等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切实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保证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此外,该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进涉案赃证物管理专业化与信息化。

为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杜绝涉案财物违规处理现象,该院实行案管部门与财务部门联合对涉案款“双重监督”的管理办法,保证所有案与款一一对应,涉案款项进账单、流水单与案件一致,移送手续齐全,账实相符,合法合规。同时,该院召开全体员额检察官会议,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发展。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涉案财物的审查、核查、移送、处理、保管、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不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编辑 田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