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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四川8月1日电(通讯员 卢棋)老、幼、妇、残、孕、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始终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四川省泸县作为百万人口大县,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面临诸多问题。
泸县检察院坚持以“心•行—连心桥”品牌为引领,与民连心、与民同行,深入践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一系列创新实践与扎实举措为特殊群体构筑坚实的权益保护屏障。
能动履职构建特殊群体保护新平台
为精准对接特殊群体的法治需求,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畅通便捷的综合保护,该院联合县法院等13家单位挂牌成立了“龙桥连心—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中心”。开展“线索互移、信息共享、互联互动”,实现资源共享。该中心特设行政检察办案组,为特殊群体开展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等专项保护,确保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精准施策保障“残保金”收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专项资金,对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意义重大。针对泸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的问题,该院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及时追缴欠缴资金,并联合县财政、残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完善收缴机制。有效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社会对残疾人保护的关注度。
温情守护助力重拾医保保障
“我们都六七十岁了,要是没有医保,以后看病就医可怎么办?”今年4月,该院接待了4名因企业欠缴医疗保险而维权的老人。该院通过走访人社部门、医保部门和企业,经调查后了解到,4名老年人因工致残脱离了工作岗位,企业却无故停止对其缴纳医疗保险金。该院一方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另一方面为更好更快为老人解决就医问题,开展了争议化解工作,积极组织当事人、企业、县人社局和县医保局共同会商寻求既充分保障4名老年人合法就医权益又兼顾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共赢方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企业继续按月为4名老人缴纳医疗保险,老人实现了老有所医、老有所保的美好愿景。
打破壁垒追回冒领医保基金
该院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针对辖区内普遍存在医保参保人员身故后,家属冒领医保基金的情况,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推动召开全县医保基金监管协作工作会。助推县政府出台《参保死亡人员医保基金监管协作办法》,成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信息共享与联动监管。有效堵塞了医保基金管理漏洞,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规范使用,切实守护百姓的“救命钱”。
[编辑: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