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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内蒙古8月5日电(通讯员 高洁)为纵深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新期待,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开展乳制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早晚在小区门口“打牛奶”喝,是许多“老东河”的生活习惯。但该院检察人员发现,“打牛奶”过程中自产自销的生鲜乳存在饲养奶畜卫生状况难以保证、挤奶及销售人员健康状况不明、装运牛奶的容器未达到食品级等问题,同时伴随夏季高温,牛奶极易变质,给消费中的饮用卫生安全埋下隐患。
为了让群众放心“打牛奶”,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对奶畜养殖、牛奶生产、销售等环节负有监管职责的多家行政单位到场,明确各方职责、督促各司其职。听证会后,各单位联合行动,加大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养殖档案和生鲜乳销售台账,梳理隐患问题。
经过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跟进监督,行政单位目前已对辖区内38家奶牛散养户加强监督检查,为35家销售商户办理了食品备案登记卡、督促35名销售人员办理了健康证并将牛奶储存桶全部更换为食品级不锈钢桶及食品级零售塑料袋,下一步将对在政府指定区域、规定时间段内从事生鲜乳销售的经营者全部进行备案管理。
商品品名介绍为“鲜牛奶”,实际销售的商品却为“纯牛奶”?网络销售的牛奶商品信息与实际不符,消费者容易在购买牛奶食品时极易产生重大误解,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针对此类情形,该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规范网络平台食品销售“图文不符”的问题,让群众能放心网购乳制品。
此外,酸奶等各类低温乳制品受群众欢迎,但其贮存要求较高,需要低温冷藏或冷冻。该院对辖区应当低温贮存的乳制品在零售环节的贮存情况进行了排查,随机调查了小型超市、便利店、集贸市场等经营乳制品的零售终端网点17家,发现普遍存在未按温度要求贮存待售乳制品的问题。该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主动进行检察建议示证和说理。被建议机关签收检察建议书后积极履行职责,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开展乳制品销售专项排查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对未按规定低温贮存的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整治,切实保障辖区低温乳制品安全。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公益监督理念,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中体现检察责任与担当。
[编辑 田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