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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兴安岭:检企会签“检护林企”工作机制,携手保护林区生态安全
时间:2024-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黑龙江7月30日电(通讯员 李艳荣 宋琪)7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会签《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检护林企”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检护林企”工作机制),成立“检察护企”办公室,持续打造生态法治化营商环境。

最高检开展“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以来,大兴安岭分院结合地域特色,找准自身定位,以“检护林企”为切口,深化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针对林业集团法律服务需求,与林业集团公司共同研商制定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公益诉讼、赔偿监督等七个方面达成合作意向,共同推动检察长参加林长会议、参与巡林巡查、调研发现林业企业涉法难题,聘请林业专家担任林区公益诉讼“网格员”,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长远发展。

“这是双方首次以制度的形式确立的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共同筑牢北方林区重要生态屏障具有重要实践意义。”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自觉提升监督能力,以务实的检企协作,叠加护企效能,更好支撑和服务现代化新兴安建设。会签后成立“检察护企”办公室,检察干警将通过定期向企业问需、适时组织专题座谈会、送法进企业等方式,提升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化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方位加强与国有林业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凝聚守护北方国有林区绿色生态资源的强大合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兴安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编辑 田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