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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内蒙古6月2日电(通讯员 贾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依托办案工作区,以专业化安全保障、高效化警务管理为支撑,不断提升办案工作区服务保障作用,助推检察办案高质效。
该院在办案工作区更新配置警械器具专用柜、无线信号探测器等设备,并升级改造全部监控设备,实现对办案中心全过程、无死角监控。办案工作区与办公场所适当隔离,11个功能用房完备,标识、标牌统一规范。为检察办案提供综合保障服务的执勤室、警械室、医务室等设置在办案工作区入口处,保持连通,保障办案安全便捷和高效。
为进一步提升警务保障效率,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综合管理系统,全面实行网上“菜单式”管理,合理调配警力,动态掌握、记录办案工作区使用情况,实现办案工作区全程使用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分配、网上监管、网上记录。从业务部门申请、提供法律文书,到司法警察安检、登记,再到当事人寄存物品、接受讯问,离开办案工作区,整个过程实现电子化警务管理,规范业务部门和司法警察部门行为。
制度是规范司法的准绳,该院司法警察大队重视规范建设,围绕办案工作区的管理使用,先后制定了《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办案安全工作制度》等规定,明确了司法警察在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上的权限和责任,对流程管理、警务执行、司法监督、巡视防范以及司法警察的着装、警械具佩戴等方面都作了细化,确保司法警察工作有法可依、有度可循。
办案工作区使用期间,由两名执勤法警负责警务保障工作,做到“三查两看一巡”。“三查”即诉讼参与人身份核验、安全检查、物品寄存等;“两看”即办案活动开展前验看办案场所是否安全、硬件设施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一巡”即执勤法警对在办案工作区开展的所有司法办案活动全程实施巡视监督,对不规范、不文明现象及时提醒,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同时,司法警察自觉接受检务督察、检察人员的监督,时刻做到严格、规范履行职责。2024年以来,司法警察在办案工作区共履职280人次。
为提高工作效率,该院司法警察大队采取“专人负责与机动值班”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和业务部门协作,明确传唤、交接、看管、联防等工作程序,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分级分类分析,细化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行动预案》。同时,建立健全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联系,与包头市中心医院开辟急救绿色通道,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情时,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派出所、医疗单位请求支援,将突发事件带来的风险和后果降到最小程度,全面保障办案安全。
[编辑 田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