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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江苏10月10日电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和检察队伍职业素养,10月10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选定的刑事检察“百庭考核”活动考核庭在滨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故意杀人、抢夺、劫持汽车、绑架案提起公诉,该院相关负责人出庭支持公诉。省检察院“百庭考核”工作专班及市县两级院等40余人观摩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该案涉及的多起罪名构成要件、在案证据情况、案件诉辩焦点等对被告人展开针对性讯问。举证质证阶段,通过播放现场监控视频、出示物证等方式,让举证过程条理清晰、脉络分明。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结合全案证据、被告人当庭辩解、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对该案的罪名定性及量刑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深刻剖析了被告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及社会危害性,希望被告人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
庭审结束后,省检察院“百庭考核”工作专班对公诉人出庭公诉工作进行评议。评议认为,公诉人出庭预案准备充分、讯问内容精准、举证逻辑清晰、回应答辩到位,庭审效果较好,充分展现了公诉人指控犯罪的庭审水平。同时,就进一步做好庭审工作、提升庭审临场应变能力、发挥好庭审示范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编辑 田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