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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江苏6月12日电(通讯员李秋实 钱雪)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20名诈骗案被害人终于收到了期盼已久的440万元退赔款。这起历时三年的执行难题,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2022年2月,杨某因犯诈骗罪被润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与同案犯共同承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40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退赔款却迟迟未能执行到位。
今年3月,润州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案存在执行不当问题。经调查核实,虽然杨某等人在侦查阶段已退缴93万元违法所得,但因法院执行程序存在瑕疵,导致款项长期滞留。更令人不解的是,同案犯李某因退赔347万元被裁定执行完毕,而承担连带责任的杨某却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杨某、李某等人为共同犯罪,依法承担连带退赔责任,不应该出现部分终结本次执行、部分全部执行完毕的情况。法院对杨某作出的终本执行裁定,不仅与事实不符,且与其同案犯的执行文书矛盾。”承办检察官表示。4月1日,润州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法院及时纠正错误裁定,重新确认杨某退赔义务履行完毕。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踪监督下,440万元退赔款最终全部发放到20名被害人手中。与此同时,因积极履行财产刑义务,正在服刑的杨某也依法获得了减刑七个月的裁定。
据悉,润州区检察院已同步启动对辖区法院近五年来150余件刑事裁判中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核查执行款物滞留、终结程序违规影响罪犯减刑等问题,确保每一笔退赔款都回到被害人的口袋,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