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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安:引导侦查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指控犯罪
时间:2025-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6月17日电(通讯员 熊志宁 黄黎)4月8日,由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章某贩卖毒品案宣判。面对完整的证据链条,庭审中一直拒不认罪的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章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各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2024年6月,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抓获吸毒人员周某,顺藤摸瓜将贩毒人员吴某、章某抓获,并在其租住地查获冰毒。审讯中,曾因贩毒获刑六年的吴某始终否认犯罪事实。检察机关通过分化审讯策略,首先突破章某口供,其承认协助吴某完成两笔毒品交易。鉴于案件言词证据为主、客观证据薄弱,检察机关三次发出补充侦查提纲,要求重点核查资金流向等关键证据。

经引导侦查,办案人员从海量电子数据中发现关键线索:周某向吴某转账5400元后,资金立即转入章某账户,与通话记录相互印证。尽管吴某辩称系借款,但完整证据链已形成。2月14日,检察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4月3日庭审中,公诉人运用讯问策略,先由认罪的章某当庭指证资金实际为毒资。面对确凿证据,吴某心理防线崩溃,最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人当庭开展法治教育,二人彻底认罪悔罪。法院经审理,于4月8日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此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零口供”案件的证据审查能力,通过精准引导侦查构建严密证据体系,确保毒品犯罪受到依法惩处。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进一步提升办理疑难复杂毒品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