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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四川5月19日电(通讯员 李敏 张鑫 魏玲)2026年4月,四川省梓潼县检察院开展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走访县域内药店和社区,深入群众了解是否存在宣称“强效瘦身”“纯天然”的非正规渠道产品,并对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办理的同类投诉举报案件卷宗开展排查,深挖是否存在应移未移犯罪线索、监管盲区及行业潜规则。此次行动旨在通过对刚办结的“网红减肥毒胶囊案”背后暴露出的共性问题进行“把脉会诊”,力求从源头上铲除“毒胶囊”滋生的土壤,切实守护群众用药安全与身心健康。
2024年5月,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接到多起消费者举报,称服用某款网红减肥胶囊后,出现心跳加速、彻夜难眠、头晕乏力等严重不适症状。其中,李女士通过微信从王某甲处购买了3盒案涉胶囊,仅服用三天便出现心悸、血压升高等症状。经监管部门送专业机构检测,发现胶囊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含量高达41.3g/kg。
鉴于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案情重大复杂,县公安局接到案件线索后邀请检察院依法介入。在深入了解前期侦查情况后,办案检察官范晓雯察觉到,“这绝非一起普通的消费纠纷,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一个跨区域的有组织犯罪网络。”
检察官梳理案情后发现可能还有其他多人涉嫌犯罪,遂引导侦查人员锁定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甲,深挖王某甲与原料供应商、下级代理的聊天记录,掌握其中关键信息。同时引导侦查人员核查涉案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账户流水情况,绘制资金流向图谱,确保犯罪金额认定精准。此外,建议侦查人员调取快递物流轨迹,收集被害人就医、体检记录,依法委托权威机构对涉案胶囊开展定量检测,利用科学数据为后续定罪量刑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在收集到大量核心证据后,2024年6月至11月,公安机关横跨云南、安徽、广西等多省区,将2名西布曲明销售商、4名胶囊销售代理商陆续抓获归案。
经查,王某甲原本经营一家医美工作室,嗅到“减肥焦虑”背后的巨大“商机”后,从王某乙、张某处非法购入西布曲明原料,在梓潼县某农村民房及县城出租屋内,先后设立多家“黑作坊”,将西布曲明与网购的抹茶粉、荷叶粉随意混合,用简易灌装机手工填充制成胶囊,并在网上定制了印有“Morning Star强效瘦身版”的瓶身标签,宣称该产品是植物萃取、安全无副作用。据王某甲供述,每粒胶囊的成本不足0.4元,终端零售价为30元。其构建了“总代理—省代理—市代理—零售”四级销售网络,通过微信、短视频平台接单。至案发时,王某甲已累计销售上万粒,涉案金额50余万元,其非法获利超20万元。
2025年3月,案件被移送至梓潼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某甲等7人的行为不仅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还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9月12日,梓潼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7名被告人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庭审中,部分被告人辩称“不知西布曲明是禁用成分”“也不知道胶囊含有毒、有害成分”。公诉人通过出示聊天记录、检测报告、物流凭证等证据,进行有力辩驳:王某甲作为组织者,主观恶意明显;其余被告人作为长期从事美妆、减肥产品销售的人员,对来源不明、价格异常的产品不加审核,加价销售,其“主观明知”不容抵赖。
2026年1月26日,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王某甲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八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1万元至2.5万元不等,判令7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5.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