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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壶关:为矫正对象量身定制矫正方案
时间:2026-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山西8月13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 身患残疾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矫正活动,在山西省壶关县检察院的精准监督下,社区矫正机构针对陈某的特殊身体状况,为其量身定制了个性化矫正方案,解决了矫正难题。

63岁的陈某曾因犯失火罪被壶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后,陈某需定期到社区矫正机构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今年3月,壶关县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发现矫正对象陈某在点名抽检中迟迟未到。经初步了解,陈某存在特殊困难,身体活动能力严重受限,难以适应常规监管活动。

检察官随即协同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实地家访、询问工作人员、与陈某谈话了解到:陈某曾因长期神经压迫导致右腿残疾,基本丧失行动能力,日常生活依赖家属照料,被评定为残疾三级。其妻子、儿女也因务工等原因无暇陪护,他独自乘车往返社区矫正机构十分不便。若按常规要求定期前往机构参加学习活动,不仅他身体难以承受,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调查核实后,壶关县检察院依法认定陈某确属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矫正活动。

针对该情况,壶关县检察院及时向该县司法局提出检察意见,建议免除其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义务,采取针对性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手段。司法局迅速采纳并调整了陈某的矫正方案:一方面,通过定期入户走访和电话抽查的方式,精准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动轨迹;另一方面,会同村干部共同开展帮扶教育,协调解决其生活中的实际困难。